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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出台《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方案》

2019-01-11 23:04

摘要:襄阳市出台《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方案》。湿地

 

 

近日,襄阳市政府制定出台《湖北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实现公园范围内水质优良,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汉江流域“共抓大保护”的示范区。

汉江国家湿地公园东至崔家营水库坝址、西至襄阳汉江四桥、南临襄城区、北靠樊城区,规划段汉江长约23.14km,规划总面积3894.25公顷,湿地面积3178.66公顷。公园内湿地资源丰富,类型众多,形成了以永久性河流湿地为主,以洪泛湿地、草本沼泽湿地、少量人工湿地和山地森林为补充的复合生态系统。

《方案》指出,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公园建设、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

《方案》对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其中,近期工作目标要求在2019年4月底,完成此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建设任务,达到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验收标准,申请国家验收,确保顺利通过。中远期目标定为:到2025年底,通过7年的努力,湿地公园范围内华景综合整治卓有成效,水质优良,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汉江流域“共抓大保护”的示范区;原生生物及其生态得到有效恢复,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有序,生态系统功能健全高效,成为候鸟迁徙中线通道上的重要繁殖地和越冬地;湿地公园建设整体形象突出,湿地资源环境保护效果明显,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家级湿地公园。

《方案》对湿地公园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恢复和保护湿地原生生物及其生态系统,着力在恢复湿地原生植被、建立大型水禽栖息地、建立鱼类栖息地、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等四个方面加强生态恢复;二是强化汉江环境综合整治,以汉江水质保护为核心,重点整治湿地公园范围内乱搭滥建、违法开垦、非法船舶、非法采砂、污染排放、倾倒垃圾、非法养殖、张网捕鸟、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行为,达到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三是加强湿地公园景观建设和合理利用,加快解佩褚公园建设,推进湿地公园汉江两岸滨江风光带建设,打造原生态湿地景观,发展观光农业、有机农业、湿地品牌农业,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四是深入开展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业务工作,强化规划引领,突出顶层设计,加大项目支撑,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形成生态优势,提升生态地位,力争用2至3年时间完成鸟类与环境关系的研究、原生植物采集及标本制作、浮游动植物及底栖动物研究,建立健全汉江湿地科普宣教体系,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社会化服务和管理能力。(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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