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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2019·1号金钺行动” 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_最新林业信息

2019-02-18 14:19

摘要:2月14日,记者从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自2月11日至5月31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代号“20191号金钺行动”。 为有效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确保打赢春防攻坚战,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河

  2月14日,记者从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自2月11日至5月31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代号“2019·1号金钺行动”。
  为有效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确保打赢春防攻坚战,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全省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和森林草原防火力量,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控制人为用火,消除火灾隐患,遏制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平稳渡过春防关键期。
  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生产性野外违法用火:主要是在林区及草原燎地边、烧茬子、烧荒炼山、火烧采伐残留物、烧灰集肥等行为;非生产性野外违法用火:主要是在林区及草原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点放孔明灯、焚烧垃圾、烤火、野炊;故意纵火:主要是控制和打击对社会不满人员在林区及草原报复性放火行为和其它纵火行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日前,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专门成立了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向各市、各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整合防火、公安、综合执法、林业站、草原站等执法力量,加强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及时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
  同时,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设置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草原防扑火知识,教育林区草原群众文明用火、科学用火、安全用火,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记者 王棋 通讯员 温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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