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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伺候”: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者

2019-07-30 14:43

摘要:刑法“伺候”: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者。湿地

近日,笔者在凤冈县林业局组织召开的干部职工会上得知,该局精心组织,精心布局,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将对妨碍县域陆生野生动物声息繁衍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了解,全省范围内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全省范围内县道、省道、国道及省内高速公路、铁路两侧1公里以内的区域,各级河流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各类水库、湖泊周围1公里范围内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上述禁猎区以外的区域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为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捕猎和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凡违反《通告》规定,非法猎捕或有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全县14个镇乡林业站,已通过召开群众会、利用赶场天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禁止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广泛宣传。该县林业局表示,对违反《通告》规定者,绝不手软,毫不姑息。(作者: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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