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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涟源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2020-03-30 18:24

摘要:湖南省涟源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湿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3月30日讯  湖南省涟源市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采取四项举措,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全面部署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全面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决定》要求,在查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商有关部门,研究拟订转产、关闭、综合利用及补偿等政策措施。

  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理。自1月26日起,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隔离封控管理。林业局局长曾新华率森林公安、野保部门不定期对各类养殖和经营企业开展存量检查,确保野生动物不流入市场。根据各场所实际,制定了野生动物饲养场所消毒指南,督促各养殖场所建立健全每日消毒记录台账,对驯养的物种做好疫病监测和严格的动态管理。目前,封控隔离驯养繁育场所14处,封控黑斑蛙、蛇类、梅花鹿等野生动物8种,蛇类4万多条,黑斑蛙等50万斤,全市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及患病情况。

  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林业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共同打击从事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等非法交易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清查整治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店铺、摊点等场所100余家次。

  广泛宣传引导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深入宣传野生动物传播疫病风险,引导公众增加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健康饮食,文明消费,远离“野味”,积极投诉举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湖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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