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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2-14 04:42

摘要:黑旅发〔2018〕42号 各市(地)旅游委(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 当前春节在即,我省即将迎来一波冰雪旅游高峰,受降雪频繁、雪量大等因素影响,导致通往景区道路路况较差,加之游客量不断增加,旅游出行压力和风险增大,易发生交通安

黑旅发〔2018〕42号

各市(地)旅游委(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

当前春节在即,我省即将迎来一波冰雪旅游高峰,受降雪频繁、雪量大等因素影响,导致通往景区道路路况较差,加之游客量不断增加,旅游出行压力和风险增大,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17〕95号)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8〕27号)要求和省领导指示,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心、舒心、贴心的春节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各市地旅游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冬季旅游旺季安全形势,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旅游安全保障。要以对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突出红线意识,强化对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的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排查安全隐患的要求,开展“地毯式”旅游安全大排查,进一步协调落实交通、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旅游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行业旅游交通安全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各市地旅游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旅游市场和旅游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以及道路交通等特点,加强对旅游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旅游交通安全的监管检查,责令旅行社要严格落实“五不租”的要求,要求旅行社与租车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明确的旅游用车合同,严格落实团队安全行车各项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提醒、告诫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在驾驶中接打手机,复杂路段、复杂气象减速慢行。二是各市地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应保尽保工作,加强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加大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推动工作,督导旅游企业进入统保行列,切实让责任保险为旅游企业的正常经营保驾护航。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上报要求。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要求,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市地旅游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立即上报,电话报告要力争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上报,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县级旅游部门要在向上级旅游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同时,可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总值班室报告情况。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响应及时有效。二是严格落实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2018年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事故的处置机制。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处置,千方百计解救被困游客。遇有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要全力协调配合做好受伤游客的救治,最大限度减少游客生命财产损失。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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