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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旅游事故应急预案施行 造成10人以上死亡为重大旅游事故

2017-11-25 02:34

摘要:2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旅游事故应急预案》正式施行。《预案》规定,旅游事故分为四个等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为重大旅游事故。 旅游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

2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旅游事故应急预案》正式施行。《预案》规定,旅游事故分为四个等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为重大旅游事故。
旅游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为重大旅游事故
《预案》所称旅游事故是指旅行社组织和接待的旅游团队发生的造成旅游者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民航交通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造成旅游者伤亡的事故;旅游星级宾馆发生的造成旅游者伤亡的火灾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造成旅游者伤亡的事故;旅游A级景区(点)、S级滑雪场发生的造成旅游者伤亡的火灾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造成旅游者伤亡的事故;其他造成旅游者伤亡的事故。
旅游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即一般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较大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重大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特大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应急响应分四级建立通信联络数据库
根据旅游事故级别,发生特大旅游事故启动Ι级响应;发生重大旅游事故启动Π级响应;发生较大旅游事故启动Ⅲ级响应;发生一般旅游事故启动Ⅳ级响应。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单位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旅游事故涉及的旅游经营单位及保险、交通车辆等经营者,应密切配合,协商解决救援资金垫付等事宜。当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危害因素已经消除,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时,由应急响应启动单位宣布终止或解除旅游事故应急响应,转入后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救治及补偿、物资征用补偿和督促有关机构开展保险理赔等事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负责。由旅游事故发生地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捐赠资金、物资,当地政府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由为旅游事故单位承保财产险、事故险的保险公司负责实施理赔,工作程序和标准按照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游客意外伤害险、旅行社责任险由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旅游企业执行。市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与有关部门、相应专业救援机构、区县(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张隽珊)
 


(责任编辑:迟紫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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