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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召开冬季旅游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

2018-11-12 21:27

摘要:10月31日上午,在鹤岗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冬季旅游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黑龙江运通国际旅行社鹤岗分公司、鹤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岗市运龙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纵横国际旅游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市爱尚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岗金秋

    10月31日上午,在鹤岗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冬季旅游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黑龙江运通国际旅行社鹤岗分公司、鹤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岗市运龙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纵横国际旅游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市爱尚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岗金秋旅游有限公司、哈尔滨华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岗分社、黑龙江省铂川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北京星缘国际旅游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等旅行社的法人和清源湖、鹤岗国家森林公园、龙湖度假村等A级景区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会上由物价局监督科宣读了《鹤岗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新规进一步加强冬季旅游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并解读了《黑龙江省旅游价格行为规则(试行)》(黑价规[2018]7号)等文件。

    会议要求:要依法实行明码标价,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各项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在2018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前进行宣传贯彻、落实学习,共同规范旅游市场价格新规。

    会议要求:今天的会议是全市旅行社、A级景区做好价格公示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提醒告诫会议,同时也是一个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的学习会。要求各涉旅游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自愿签订黑龙江省旅游价格自律承诺书,不做违反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下一步,旅游委将全力配合市物价局深入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抓实冬季旅游价格检查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会议结束后,旅行社和A级景区参会人员表示,坚决执行新规要求,诚信经营、不违反承诺书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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