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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国天眼”《保护办法》4月1日实行 强化游客管理 加大处罚力度

2019-03-29 15:27

摘要:国家旅游地理贵州贵阳3月29日讯(记者 刘秀鸾) 3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简称《保护办法》)于4月1日实行,旨在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家领导人和贵州省委的相关要求,高标

国家旅游地理贵州贵阳3月29日讯(记者 刘秀鸾)3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简称《保护办法》)于4月1日实行,旨在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家领导人和贵州省委的相关要求,高标准保障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安全,切实解决当前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机构不统一、职能职责不明晰、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要强化游客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据介绍,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被誉为“中国天眼,从1994年起开始进行选址、立项、可行性研究,历时22年于2016年9月25日在贵州平塘县竣工,是目前世界上口径最大、功能最强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为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和国之重器,在我国天文技术、国防建设等基础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国天眼”,寄予殷切希望,要求高水平管理和运行好,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出大成果。“中国天眼”的启用是中国人民更是贵州人民的光荣和骄傲,保障其安全运行是贵州各族人民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贵州省自2013年颁布实施《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以来,为射电望远镜建设与运行提供了电磁环境安全的法制保障,但随着射电望远镜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行的《办法》已经不适应保障射电望远镜安全运行的需要,迫切需要按照上位法规定进行完善。2018年9月6日和7日,省委书记孙志刚先后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和赴平塘实地调研,就“中国天眼”保护工作进行一系列重大部署,其中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对《保护办法》以及州级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完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志刚书记的指示要求,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国天眼”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规范,为“中国天眼”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省政府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保护办法》工作专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了重新起草《保护办法》的一系列工作任务。

《保护办法》共31条,其中主要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射电望远镜宁静区区域划定、适用范围、宁静区内无线电台(站)和辐射电磁波设施管理、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无线电波监测管控、无线电干扰举报、干扰排查、无线电台(站)核查、游客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保护办法》明确,为了保障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正常运行,结合射电望远镜运行以来电磁环境受到的影响情况,规定在电磁波宁静区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建设、运行辐射无线电波的工业、科学、医疗设备或者110千伏以上的高压变电站和架空高压输电线、机场、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等设施,应当遵守《保护办法》;电磁波宁静区是指为保障射电望远镜正常运行必备的电磁环境所划定的保护区域,分为核心区、中间区和边远区。以射电望远镜台址为圆心、半径5公里的区域为核心区,5-10公里的环带为中间区,10-30公里的环带为边远区。

电磁波宁静区区域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共同开展电磁环境测试、理论计算后,根据当地发展实际划定。结合射电望远镜天文旅游业和乡镇交通发展情况,规定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进入电磁波宁静区的重要交通路口设置警示、指引、访客须知等标识牌;射电望远镜对周边电磁环境要求极高,为确保“中国天眼”的宁静,对电磁波宁静区进行梯度管理和保护。一是加大射电望远镜核心区的管理保护力度,规定核心区禁止擅自携带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明确进入电磁波宁静区开展旅游、参观、考察和科普等活动的要求。二是强化中间区和边远区的管理保护力度,加强中间区和边远区内建设运行辐射无线电波设施的管理、无线电台(站)的核查、电磁环境的安全保障等。三是健全电磁波宁静区无线电干扰投诉、举报与查处机制,提高干扰查处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电磁波宁静区的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射电望远镜管理单位的作用,明确在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保护与协调、游客访客管理、宣传与配合等机制,确保保护工作相互衔接、形成合力。

同时,规范无线电管理机构保护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产生有害干扰设施的处罚力度,最高处罚上限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20万元;对擅自携带电子产品进入核心区、擅自建设运行辐射电磁波设施的,处罚额度从1000元至3万元不等;重点惩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职、不作为的行为,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链接】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工程是国家“十一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利用贵州天然喀斯特洼地作为望远镜台址,建造世界第一大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以实现大天区面积、高精度的天文观测。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为中国科学院,贵州省人民政府是共建部门,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为建设法人单位。望远镜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克度镇金科村大窝凼洼地,工程于2011年3月25日开工建设,2016年9月25日落成。

FAST望远镜被誉为“中国天眼”,是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世界最大单口径、最灵敏的射电望远镜。配置覆盖频率70MHz~3GHz的多波段、多波束馈源和接收机系统,开展包括宇宙中性氢、脉冲星、甚长基线干扰测量、星际分子和搜索可能的星际通讯信号等。FAST观测的是来自宇宙中遥远天体的微弱电磁信号,为此,要求台址电磁干扰水平极低。为实现科学观测目标,必须减少常规强干扰源,控制小功率干扰源,防止噪声背景恶化,预防偶发干扰。保持良好的电磁环境是FAST科学产出的重要基础条件。为保护FAST周边良好的电波环境,2013年10月,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颁布《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设立了以FAST台址为中心,半径为30公里的FAST电磁波宁静区,并分3个区域分不同要求,对FAST台址周边电磁波环境进行保护和乡镇给予最大工作生活方便。2016年9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简称《保护条例》)颁布,对以FAST为中心,半径为30公里的区域内电波及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同时,为减少附近航线对FAST的干扰,空参航管局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7年2月组织召开了关于FAST空域航线调整协调会,同意调整FAST电磁波宁静区上空空域现有航线,移除半径为30公里的空域,同时考虑在FAST上空划设飞行管控区域,管控区域为以FAST为中心,半径为30公里的空域,在该空域内不再规划新的航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关于FAST宁静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黔南州委、州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保障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FAST)安全运行。2018年9月贵州省联合中国科学院成立“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环境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出台一系列协调机制和工作部署。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FAST电磁环境保护实际需求,2018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完善《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简称《保护办法》),并成立保护办法修订工作专班。新修订的《保护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88号令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编辑:石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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