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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清明假期旅游温馨提示

2019-04-04 13:01

摘要:草长莺飞春已至,踏青赏花正当时,2019年清明假期将至,祭扫和踏青出行叠加,各地即将迎来旅游高峰。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清明假期旅游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错峰出游、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一、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 第一,假日出游时间有限,为

草长莺飞春已至,踏青赏花正当时,2019年清明假期将至,祭扫和踏青出行叠加,各地即将迎来旅游高峰。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清明假期旅游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错峰出游、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一、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
        第一,假日出游时间有限,为保障行程顺畅,出游前请务必关注旅游目的地天气变化、交通运行情况和景区出行预警提示,及时调整行程线路,避免扎堆出游。第二,自驾游出行前要掌握车辆基本情况,检查相关证件、保险是否齐全有效,并事先设计好行车路线。旅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驶,确保出行和游览安全。第三,乘坐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出游时,请系好安全带,提前了解安全锤、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门窗的位置。如遇车辆超载、超速,司机危险驾驶等情形,及时提醒司机或报警求助。

         二、审慎选择产品,签订旅游合同
        第一,选择跟团游的游客,一定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正规旅行社(服务网点)在门店醒目位置一定悬挂有《工商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许可》,且一定要与旅行社订立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仔细了解旅游行程安排。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游览景点、交通、住宿、餐饮、购物、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二,切莫追求“低价游”和“熟人介绍”,更要警惕一些非旅行社组织和个人利用微信群、QQ群、老年协会、驴友会、农家乐协会、老年歌舞比赛、自驾游、商务考察等名义非法组织群众出游。这些组织或个人不与出游者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一旦发生意外,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提高安全意识,文明有礼出行
        第一,春季正值大风季节,天干物燥,火灾诱发因素较多,要注意防火避灾,不在草木繁盛、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吸烟或使用明火。如遇险情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避险,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报警求助,确保人身安全。第二,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及旅游目的地情况提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出境游游客应尽量购买含有紧急救助项目的人身意外险,如遇危险应及时与当地使领馆联系。第三,在境外旅游活动中应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参与赌博、色情、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四、避免冲动消费,理性依法维权
        第一,在景区购物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推荐,不跟风,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第二,对旅游行程因故变更及购物等产生纠纷或对旅游质量存有异议,应理性维权、文明协商、不宜采取过激行为,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以通过保存下来的相关有效凭证,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黑龙江省内旅游投诉咨询电话:区号+12345“政府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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