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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发展 厦门出台11条措施

2020-04-09 13:30

摘要:从4月7日起至12月31日,厦门将落实11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的健康发展。5日,厦门市政府具体披露了由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厦门市财政局联袂推出的这些具体措施。 除国际会议展览外,厦门全市可正常举

从4月7日起至12月31日,厦门将落实11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的健康发展。5日,厦门市政府具体披露了由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厦门市财政局联袂推出的这些具体措施。

  除国际会议展览外,厦门全市可正常举办国内各类会议、培训班、展会等,参会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6月30日前,在会展中心、佰翔会展中心举办的会展活动免收场租费用。支持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景的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厦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的增信服务,获得银行更多信用贷款支持。

  旅游方面,6月30日前,市民和游客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可免费乘坐地铁、BRT、公交车;除按规定暂缓恢复开放的景区、景点外,国有A级景区向市民、游客免费开放,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参加免费开放活动。在恢复开放全省跨市旅游业务之日起3个月内,对厦门市旅行社组织招徕省内游客在厦过夜,按住宿1晚、2晚、3晚分别给予30元/人·天、50元/人·天、80元/人·天的补助,每人次最多补助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厦门还加大对用电用水用气、失业保险费返还、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支持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记者 林泽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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